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药会〔2015〕66号
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15〕9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既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又要符合药学学科专业特征。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标准:Ⅰ类学分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Ⅱ类学分项目最多不超过5分(每6个学时计1个学分,每天最多安排9个学时);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资质:Ⅰ类学分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Ⅰ类学分项目不能超过2项,Ⅱ类学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本会Ⅱ类学分项目。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药学其他学科等相关学科。
三、申报程序
(一)Ⅰ类学分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www.91huayi.com/publish,申报者在申报时请联系本会,本会将设立相关的立项账号以及密码,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网上申报。Ⅱ类学分项目通过邮箱申报,申报邮箱为gdsyxh45@126.com。申报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5日。
(二)在实行项目申报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打印报送申报表(Ⅰ类学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Ⅱ类学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项目申报表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报送日期为2015年11月2日-18日。
(三)各申报项目统一由本会下载、打印、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向本会申报的项目不再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四)2015年度获批的项目,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及本会要求执行的,可以备案一次(备案表见附件3),备案时需提交项目上一次举办的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等项目材料作为附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9楼 广东省药学会
联系电话:020-37886329,37886326 传真:020-37886329
联 系 人:凌倩波,王 勇 E-mail:gdsyxh45@126.com
学会网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
广东省药学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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