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用广东省药学会《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的说明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18-07-31 16:10:58 丨 阅读次数:
本会自2010年3月印发了我国第一个超说明书用药规范——《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以来,就超说明书用药的规范管理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关工作成果在全球四大主导医学期刊之一的《英国医学杂志》(The BMJ)发表;入编原国家卫计委规划教材和《执业药师蓝皮书》;印度是全球唯一立法禁止超说明书用药的国家,印度医学会为此呼吁让医生获得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权。为彰显人类大爱主义精神,使我们的工作能够惠及印度同行,本会在其权威医学期刊——《印度儿科》撰文,提出“法律正义源于伦理正义,因此符合伦理的超说明书用药应被视为合法”的观点。
为共享各医疗机构的超说明书用药目录,本会从2015年开始,每年制定最新版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供医疗机构参考,并获得业界的广泛认可,许多合理用药资源,如APP,引用了该目录的有关内容。在此,本会对业界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体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本会在欢迎各合理用药资源引用本目录的同时,希望在引用时注明出处,如“广东省药学会.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17年版)[J].今日药学,2017,27(9):577-594.”或“引自‘广东省药学会《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18年版)》’”等。
再次感谢业界对本会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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