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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粤药会〔2016〕100号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16-10-13 11:18:33 丨 阅读次数:

各医疗机构: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即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是实施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要平台。本会2007年1月10印发了《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并在此基础上得到了原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的认可,符合该规范的静脉用药调配工作可收费(粤价〔2012〕109号),从而使我省成为我国继云南后第二个全面可以就此收费的省份,大大促进我省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原卫生部办公厅2010年4月20日亦印发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使本项工作上升到国家层面。

目前国家卫计委已启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验收工作。为配合全国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模式与验收管理工作提出的建立预审评估制度的有关精神,本会静脉用药调配专业学组编写了《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估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供各医疗机构参考。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  广东省药学会  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6,37886321      传    真:37886330

电子邮箱:gdsyxh45@126.com

网    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1、《广东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估标准(试行)》

    2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估表

(以上附件请在本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广东省药学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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