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临床用药研究基金——长征-欣凯风湿免疫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药会〔2015〕26号
各有关医院:
现将2015年广东省临床用药研究基金——长征-欣凯风湿免疫专项基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广东省行政区内各系统所属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药师或者风湿免疫科临床医师。
二、工作方案(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报单位风湿免疫科限报2个项目、药学部限报1个项目,鼓励医药结合,项目前三名负责人应有医学、药学人员;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的主持人,并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项目组成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等结构合理;
4、依托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5、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6、本基金属启动基金,已获得其他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基金,提交指定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须经申请者单位同意并签盖公章。
四、工作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药学会临床用药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通过项目依托单位向广东省药学会提出申请;
2、本次项目申报于2015年6月12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请登陆本会网站http://www.sinopharmacy.com.cn/,点击“基金申报”,进入基金申报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Word版基金申请书。同时,请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交/寄到本会;
3、评委会评选出立项项目;立项单位须与本会签订《广东省药学会临床用药研究基金立项合同书》,项目经费将直接划入立项单位账户内;
4、根据国家财务审计政策,立项单位在收取科研经费时必须提供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
5、各项目负责人应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结题报告交/寄本会进行评审。凡未提交结题报告或其内容不真实的,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基金。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9楼 广东省药学会 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6 传 真:37886330
联 系 人:王 勇 E-mail :gdsyxh45@126.com
网 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
1.2015年广东省临床用药研究基金——长征-欣凯风湿免疫专项基金工作方案.doc
广东省药学会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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