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 总药师高级研修班通知
粤药会〔2023〕73号
为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总药师制度建设方案(试行)》(粤卫办药政函〔2022〕2号)、《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试行)》(粤卫函〔2023〕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总药师制度及总药师队伍建设,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广东省药学会将举办“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总药师高级研修班”。
本次培训班由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广东省药学会主办,广东省药学服务与学科建设专委会和广东省药学会县级医院合理用药工作委员会共同承办,旨在系统提升总药师实操能力,引导总药师真正解决区域同质化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我省医共体药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获得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总药师培训班结业证书并已被辖区内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正式聘任为总药师者。第一批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医共体总药师优先参加。
(二)须在现岗位上有一定工作经验,参加本培训班期间以及培训班毕业后仍可在本岗位继续工作者。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一)培训时间:拟定开班时间为2023年8月,持续6个月。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重在实践,培训方式包括学员跟班学习和督导专家组现场督导。
1.学员跟班学习:学员全脱产2周至较为成熟的医共体(医疗集团)总医院或大型三甲医院跟班学习药事管理、药品供应与保障、学科建设等相关内容;
2.督导专家现场督导:确定一对一帮扶组合,督导专家定期至本组合的学员单位现场督导,现场指导学员解决实际问题,连续6个月,每月不少于2天。
三、学习和督导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规范委员会组织结构和工作章程;药品目录管理;
2.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合理用药目标和质控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的药物治疗管理规范和指引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3.医院药品供应与调剂保障供应管理:药品采购预算管理;毒、麻、精等特殊药品安全管理;药品保障供应;药品调剂管理;
4.学科发展规划与药学人才培养:建立健全药学人员培训和绩效评价机制;
5.其他专项学习:区域审方中心建设及区域性远程处方审核中心认证;居家药学服务实践。
四、其他
(一)培训费用:培训费免费,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总药师高级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将扫描件及WORD版本发至邮箱NYSY2017@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3年广东省医共体总药师高级研修班班报名表+姓名+单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
(三)结业:学员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颁发结业证书。
(四)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15876527306(微信同号);杨晓琦,联系电话:020-37886329。
附件: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集团)总药师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广东省药学会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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