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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21-11-10 16:16:49 丨 阅读次数:

各专业组织、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21〕4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既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又要符合药学学科专业特征。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标准:Ⅰ类学分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每6个学时计1个学分,每天最多安排9个学时);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资质:Ⅰ类学分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Ⅰ类学分项目不能超过2项。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药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等。

三、申报程序

(一)Ⅰ类学分项目直接在广东省CME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评审和公布,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等使用的网址为http://gdcme.wsglw.net,申报者在申报时请联系本会,本会将设立相关的立项账号以及密码,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网上申报。省级I类网上申报新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

(二)在实行项目申报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打印报送申报表(直接在申报网站中打印)一式两份,项目申报表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单位需保证:该项目已征得授课教师的知情同意并留存相关证据备查,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级I类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2021年11月22-26日。

(三)各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统一由本会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向本会申报的项目不再另行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四)2021年度获批的项目,已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及本会要求执行的,可以备案一次,备案时请先与本会联系,并提交项目上一次举办的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表、学员名册等项目材料作为备案材料;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省级新申报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的,可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四、其他事项

已纳入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需在2022年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推广,需按要求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省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7楼  广东省药学会

联系电话:020-37886329      传  真:020-37886330

联 系 人:杨晓琦             E-mail:gdsyxh45@126.com

学会网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广东省药学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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