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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药会〔2020〕80号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20-07-31 17:07:00 丨 阅读次数:

各专业组织、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全继委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既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又要符合药学学科专业特征;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向本会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药学(包括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药学其他学科等)及相关学科。

三、申报要求

(一)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另附附件)执行。

(二)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6期(次);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并请按要求计算好学时、学分(国家级项目3学时授予1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步骤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日期(2020年8月25日)前联系本会进行报备,由本会提供申报系统网址、用户名和密码,然后自行网上填报。网上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的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官方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二)各项目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让授课教师签字后递交本会,统一由本会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向本会申报的项目不再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三)2020年已经举办的项目,2021年如需继续备案举办,请填写《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提交本会,每一新申报项目只能备案举办一次。

五、申报时间

本会受理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请务必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申报;受理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请务必在备案截止时间前进行备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东塔701-702  广东省药学会

邮    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9,020-37886326

传    真:020-37886330

联 系 人:杨晓琦,王勇

E-MAIL:gdsyxh45@126.com

学会网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附件:

1.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广东省药学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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