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7〕78号)和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粤食药监办法〔2017〕626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图文作品、影像作品、公益广告等,集中推广优秀作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图文作品、影像作品、公益广告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能紧扣安全用药月活动主题,又能展现我省独特地方特征、精神风貌和新时代气息。表述准确有力,立意健康向上,含义通俗易懂,富有较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便于理解和传播,适合各种场合展示宣传。需附200字左右简要说明(无说明视为无效)。
(二)作品规格尺寸要求
图文作品:限A3以内。
影像作品:限A3以内。
公益广告:文字广告用A4纸打印。视频广告形式不限,时长为10分钟以内,采取目前主流播放格式。
(三)作品均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手机等。稿件一律不退。
(四)请以个人名义参赛。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使用和传播权。主办方不承担作者作品版权纠纷等事宜。
(五)所有参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者的参赛资格。
二、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至:179070930@qq.com
2、信函投稿寄: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学会,邮编:510080。
请在邮箱主题或信封注明“科普宣传作品投稿”字样。
三、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
四、评选及奖励
邀请专家对所有来稿集中评选,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各5名,奖金各300元。获奖作品将在“广东食药监”、“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广东省药学会”、“安安有约”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如有相同或相似作品,以先投稿者优先。活动主办单位对投送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凡参与活动者,视为同意以上要求。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联系人
柯涌波,电话:020-37885537。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广东省药学会
2017年10月31日
扫描文件:
20171101关于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最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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