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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17-11-01 17:26:44 丨 阅读次数: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7〕78号)和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粤食药监办法〔2017〕626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图文作品、影像作品、公益广告等,集中推广优秀作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图文作品、影像作品、公益广告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能紧扣安全用药月活动主题,又能展现我省独特地方特征、精神风貌和新时代气息。表述准确有力,立意健康向上,含义通俗易懂,富有较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便于理解和传播,适合各种场合展示宣传。需附200字左右简要说明(无说明视为无效)。

(二)作品规格尺寸要求

图文作品:限A3以内。

影像作品:限A3以内。

公益广告:文字广告用A4纸打印。视频广告形式不限,时长为10分钟以内,采取目前主流播放格式。

(三)作品均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手机等。稿件一律不退。

(四)请以个人名义参赛。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使用和传播权。主办方不承担作者作品版权纠纷等事宜。

(五)所有参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者的参赛资格。

二、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至:179070930@qq.com

2、信函投稿寄: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广东省药学会,邮编:510080。

请在邮箱主题或信封注明“科普宣传作品投稿”字样。

三、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止。

四、评选及奖励

邀请专家对所有来稿集中评选,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各5名,奖金各300元。获奖作品将在“广东食药监”、“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广东省药学会”、“安安有约”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如有相同或相似作品,以先投稿者优先。活动主办单位对投送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凡参与活动者,视为同意以上要求。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联系人

柯涌波,电话:020-37885537。

 

 

 

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广东省药学会

 

2017年10月31日

扫描文件:

20171101关于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最终).pdf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东塔701-702房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886320 传真:020-3788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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