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药会〔2017〕54号)
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全继委办发(2017)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既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又要符合药学学科专业特征;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二、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
向本会申报的学科专业只限药学一项(包括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药学其他学科等相关学科)。
三、申报要求
(一)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执行。
(二)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6期(次);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并请按要求计算好学时、学分(国家级项目3学时授予1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纸质文字材料要求有授课老师以及授课教师签字;并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上报。
四、申报时间
本会受理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本会邮箱(邮址:gdsyxh45@126.com);各项目统一由本会在网上填报、打印、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向本会申报的项目不再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9楼 广东省药学会
邮 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9,37886326
传 真:020-37886330
联 系 人:凌倩波,王 勇
E-MAIL:gdsyxh45@126.com
学会网址:http://www.sinopharmacy.com.cn/
广东省药学会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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