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药学门诊工作的通知
粤药会〔2017〕26号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17-04-28 10:13:43 丨 阅读次数:
各医疗机构:
发达国家实践证明,药师通过开设药学门诊,直接面向患者开展药学服务,对提高药物治疗水平,降低药物治疗费用,具有显著作用。2013年世界药学大会明确提出:没有付费的药学服务是不可持续的(Without payment, No sustainability)。且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合理收费是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美国已将药物治疗管理(MTM)服务纳入到政府医保Medicare D类计划中。
目前,国内已有多家医院开设了抗凝、精准用药、特殊人群(孕产妇、儿童、老人等)用药等药学门诊;收费项目有挂号费、医事服务费、检验费等;也有医院参照国外的做法,通过与医生订立“协议处方”解决药师处方权的问题(粤药会〔2017〕15号文)。
2017年我国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是医院药学转型的关键时期。开展药学门诊工作,对推动临床药学工作,推进医院药学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药学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各医疗单位应开设收费药学门诊,或先开设免费药学门诊最终实现收费。参与坐诊的临床药师,应积极融入到临床团队中,了解本单位目前临床治疗现状,通过国内外指南、共识、文献等掌握最新疾病治疗手段,并在实践中完善药学门诊工作。
推进药学门诊的设立是本会近期重要工作之一,请各医疗机构积极在本院开设该类门诊,共同促进医院药学转型!
广东省药学会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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