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科技传播创新工程2017年重点项目的通知
国药会科〔2017〕14号
所属类型:通知公告 丨 发布时间:2017-04-11 15:36:37 丨 阅读次数:
各信息网员单位:
根据桑国卫理事长关于“把信息网建设成为药学科技传播的平台”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的社会化服务功能,将科普传播融入药学服务,不断促进各网员医院药学科技人员综合服务能力提升,2017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将继续开展科技传播创新工程,汇集信息网整体的智慧和力量,将科研创新和科技传播有机结合,开展课题研究和科普活动等重点项目,探索药学服务的发展方向。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7年重点项目指南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中国居民用药行为风险KAP调查研究
(二)常见慢病用药临床科普干预及效果评价研究
(三)药学科普辟谣快速反应研究
(四)精准化服务药学科普志愿者的需求与对策研究
(五)科技传播在药学服务中的应用创新研究
(六)药品安全科普文艺作品创作研究与应用
(七)药品安全科技传播相关项目
详见《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科技传播创新工程2017年重点项目指南》(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阶段(2017年4月10日~4月30日)
1.总网在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网站(www.cmei.org.cn)发布项目指南。
2.各分网和网员单位根据通知和项目指南,填写申报项目任务书(附件2),于4月30日前提交至总网。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楼恋日国际大厦403室,邮编1000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bb@qq.com。
(二)评审阶段(2017年5月1日~5月31日)
1.总网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统一审评。
2.审评结果在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网站(www.cmei.org.cn)发布。
(三)实施阶段(2017年6月1日~12月31日)
1.项目的实施期限参照指南执行。
2.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期限,但不得超过24个月。未完成项目任务之前,不能申报其他资助项目。
(四)验收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31日)
1.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30日内,向总网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研究/总结报告等验收文件资料。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总网组织专家对验收项目进行统一审评,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填写《验收评议表》。
3.总网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验收结论书》,并下达项目承担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项目审评
1.为完善和加强项目管理,依托信息网全网,以分网推荐和中心邀请的方式,建设药学科技传播专家库,负责项目审评和咨询等工作。
2.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咨询意见;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药学科普工作发展;
(4)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
(5)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
(6)专家群体组成应具有代表性和互补性,人数、年龄和知识构成应具有相对合理性,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3.专家库采取逐步建设、动态管理的模式,可以有进有出,根据需要还可以外聘专家。审评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评审组。
4.每个分网推荐2名本地区的药学专家,填写《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科技传播专家推荐表》(附件3),于4月30日前提交至总网。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南郎家园18号楼恋日国际大厦403室,邮编1000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cbb@qq.com。
5.项目审评将尽量利用现代信息化办公手段,采取网络审评等形式进行,减少专家出差、会议的时间和经费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关于项目自筹经费
1.对于自筹经费项目,考虑到经费筹措时间,申报截止时间可延长至9月30日,总网将在7月和10月安排两次专门针对自筹经费项目的补充审评,但项目的实施期限仍参照指南执行。
2.对于筹集到科技开发中心的经费,科技开发中心将收取15%的管理费,专项用于项目管理开支。总网将研究设立激励机制,对优秀的项目进行表彰和奖补。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网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有序安排本地区项目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凝聚多方资源力量共同参与,积极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等单位合作,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管理资金使用。各分网对本地项目经费进行统筹管理,协调多方力量,吸引优良的社会资金,指导、监督网员医院的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三)积极协调媒体宣传。积极与当地媒体建立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自优势,开展综合、广泛、常态化的宣传,促进科技成果向社会服务转化,提升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四)及时总结经验成效。各分网要注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与总网和兄弟单位开展交流和分享,项目完成后要注意总结成效和经验。本年度的研究或总结报告应于12月31日前报总网,总网根据各分网提交的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荣泉 张蕾
电 话:(010)65660788转177、178
传 真:(010)65661656
邮 箱:kjcbb@qq.com
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2017年4月10日
附件:
关于开展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科技传播创新工程2017年重点项目的通知.pdf
“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科技传播创新工程”2017年重点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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