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广东省药学会药学史专业委员会的通知(粤药会〔2013〕25号)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3-06-27 08:02:04 丨 阅读次数:
经16届理事会第十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表决通过,同意:
一、 设立广东省药学会药学史专业委员会。
二、 聘任梅全喜同志为药学史专业委员会首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三、 自批准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应完成组建工作,并开展活动。
四、 药学史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宗旨、活动内容和成员构成等依本会章程。
广东省药学会
2013年6月26日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东塔701-702房 邮编:510080 电话:020-37886320 传真:020-3788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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