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学会首倡的核药师岗位受到省卫健委等十委厅(局)的认可和鼓励
2023年9月4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10委厅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放射性药物研发与应用的攻关方案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3〕24号)中,广东省药学会首倡设立核药师岗位的呼吁被采用,文件提出:“鼓励医疗机构设立核药师岗位,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药物的药事管理、使用过程监督、用药安全指导和新型药物研发等工作,与医师、护师、技师、核物理师、放射化学师等组成放射性药物专业团队。”
放射性药品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目前,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在放药相关工作中的参与度较低,临床所使用的放药品种、来源、质量及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得不到及时监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疗机构内放药各相关环节与药事管理脱节。国外部分医疗机构设置了专职核药师岗位,在放药管理和临床应用中发挥作用,但相关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还不够明确,在放药相关临床科研工作、特别是0期临床研究工作的参与度也不够深入;同时,因为放药本身的特殊性,国内外关于放药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着一定差异,这就需要国内学者共同推动设立核药师岗位,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核药师工作体系和工作模式。
为了规范对放射性药物的有效管理,保障放射性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广东省药学会于2023年7月13日组织制定、发布了《关于设立核药师岗位的专家共识》(粤药会〔2023〕76号),率先倡导设立核药师,系统提出了核药师工作体系、工作模式、工作内容。
广东省药学会《关于设立核药师岗位的专家共识》,呼吁各医疗机构应创造条件设立核药师岗位,与医师、护师、技师、核物理师、放射化学师等组成放药专业团队,并鼓励核药师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放药的药事管理工作,监督放药的采购、生产、检验、使用等过程,参与新型放药制剂的研发、伦理申请及0期临床研究工作,协助临床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给药前的评估、给药方案的制定、全程化药学监护等工作。该“共识”已通过《今日药学》杂志在中国知网发表。
核药师岗位的设立是继“超说明书用药规范管理”“药学门诊”“外科药学”后,广东省药学会又一项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重要工作,有利于充实和完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进一步发挥药学专业人员优势、规范放射性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造福广大病患者。
省科协官网发布:省药学会首倡的核药师岗位受到省卫健委等十委厅(局)的认可和鼓励https://www.gdsta.cn/xhzc/ykxh/gdsyxh1/xhdt102/content_39419
Copyright Right @广东省药学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101537号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