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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药会[2010]25号)

所属类型:学会动态 丨 发布时间:2010-06-25 14:47:52 丨 阅读次数:

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继医教[2010]8号)要求,为做好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申报新项目、申报备案项目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上申报新项目的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至9月1日,网上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项目网上申报、评审、公布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网上信息反馈所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
二、在实行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各单位仍需打印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和《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等文字材料,网上申报后可直接在网上打印,无需另外填写。申报新项目的文字材料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备案项目需同时提交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表、名册等项目材料。
三、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如通过我会进行申报,请于8月5日前联系我会,我会将设立相关的立项账号以及密码,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项目统一由我会下载、盖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一处申报,向我会申报的项目不再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四、201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在举办后的2周内,需通过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用教材情况简介表。
五、向我会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只限药学一项。
六、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文字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5日;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的文字材料,如2010年8月底前已经举办的,可于2010年9月12日前报送;2010年9月后才举办的,可于2011年1月1日前报送。对于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七、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和新项目作为201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0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1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申报备案项目时,注意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2号10楼 广东省药学会
        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6329,37886321
        真:020-37886329
联 系 人:凌倩波,郑志华
E-MAILgdsyxh45@tom.com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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