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学会第十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纪要
粤药会〔2021〕40号
广东省药学会第十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纪要
广东省药学会第十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通过理事、监事邮箱以及“第十八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微信工作群”送达。
会议主要议题:一、审议广东省药学会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共创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倡议书;二、审议广东省药学会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现将会议审议情况纪要如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这个历史节点上,社会组织更应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思想为指导;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坚决反对、杜绝参与任何非法社会组织及其活动,团结全体会员、引领全省医药科技工作者,为推动药学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医药行业的进步和人民生命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理事、监事们积极参与议题的审议。本届理事会共有理事、监事100名,迄至4月15日通知要求审议截止日,共有93位理事、监事审议回复,其中“同意”的93人,“不同意”或“弃权”的0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药学会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共创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倡议书》;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药学会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广东省药学会
2021年4月16日
主题词:第十八届第四次理事会议 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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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报:中国药学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药学会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共创风清气正良好环境倡议书
(第十八届第四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全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环境,现本会倡议并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坚决支持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充分发挥本会党组织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危害,积极动员全体理事、会员和内部工作人员,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增强甄别意识和提高警惕,不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
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明确理事会和负责人的责任,引导会员依法依规参加社会组织各项活动,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三、坚决履行社会责任担当、提高防范意识。
参加社会组织各项活动时,认真识别真实合法身份,防止上当受骗,提升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鉴别能力,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及时举报;积极向会员曝光非法社会组织的不法行径,做好防范非法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营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與论氛围,提高防范意识,树立社会组织良好形象,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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